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有关说明
一、申请条件:
1、成绩要求: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65分以上(按百分制计);
2、外语水平要求:非英语专业成教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参加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以上(含50分);英语专业成教本科毕业生参加英语四级或PETS-4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外语成绩的有效时间:自取得学籍或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的期间内;
3、论文(毕业设计)成绩:良好(含良好,即80分)以上;
4、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一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者不予受理;学士学位申请时间:每年5月20日前。
二、提交材料: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三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3、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三份;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三份;
5、该专业本科毕业成绩复印件一式三份;
6、该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和成绩单原件、复印件一式三份。
7、1寸蓝底免冠相片5张及相片电子文档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