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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收入待遇、职称重点倾斜(2019年国家对职校教师的鼓励政策)

来源: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日期:2019-09-14 00:00:00  点击:  属于:政策法规

近些年来,国家通过评选和奖励表彰在“育人”“师德”方面有杰出贡献的老师们,增强教师的荣誉感、责任感,也出台相应文件政策,帮助教师解决职称、工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与困难,提高广大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从1985年9月10日新中国第一个教师节至今,三十余年间,关于教师队伍建设都有哪些重大政策出台,我们先来一起回顾一下:

 

1985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把发展师范教育和培训在职教师作为发展教育的战略措施”。
 
 

从1985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10次大规模评选表彰活动,共约3万名教师分别获得了“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模范教师”等荣誉称号。

1992
 

1992年将《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修订为《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扩大了特级教师的知名度。

 

199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颁布,第一次全面地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资格和任用、待遇、奖励等方面作出了法律规定。
1995
 
1995年国务院颁布《教师资格条例》,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定教师职业的法定地位。

 

1998
 

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教育部启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199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鼓励综合性高等学校和非师范类高等学校参与培养、培训中小学教师的工作,探索在有条件的综合性高等学校试办师范学院。”

2000
 
教育部颁布《< 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

 

2001
 
《关于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颁布,这是新中国首次明确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方能被聘任为教师。
2004
 
教育部印发《“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2005
 
教育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2006
 

教育部、财政部、原人事部、中央编办下发《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联合启动实施“特岗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两基”攻坚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教师”设为独立一章,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2008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千人计划”)开始实施,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到10年,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2010
 

党中央、国务院召开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到2020年形成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2011
 

教育部出台《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启动实施教师教育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实现优质课程教学资源共建共享。

 

 
 

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印发《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12
 

国务院召开全国教师工作暨“两基”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会前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这是新中国召开的第一个全口径全国教师工作会议,颁布了第一个全面部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委分别出台了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教育改革的6个配套文件。

 
 

教育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2013
 

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

 

2018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出台,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专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文件。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了五大目标任务、十大行动,用5年左右时间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

 

 

 

2019年时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9月10日刚刚度过第35个教师节。今年国家又出台了哪些温暖教师、鼓励教师的政策呢?

 

2019年1月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教师也需要减负
 
 

 

1月18日,2019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作工作报告。陈宝生强调:“这些年来,我们一直在努力给学生减负,今天我要强调,教师也需要减负。要全面清理和规范进学校的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未列入清单或未经批准的不准开展,要把教师从‘表叔’‘表哥’中解脱出来。”

 

青海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迎来改革
 
 

 

青海省人社厅印发《青海省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创新完善了符合青海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为科学评价人才、拓展人才职业发展空间、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供了制度保障。

 

鼓励职校教师利用网络空间协同开发优质资源
 
 

 

2019年1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将鼓励职校教师利用网络空间协同开发优质资源,创新教学实践模式。鼓励职业院校教师利用空间加强校企合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高等学校教师探索利用空间创新教学、科研模式,共建共享优质教学资源,促进在线开放课程应用。

 

2019年2月

    

 

清理与教学无关活动,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2月15日,教育部召开新春系列发布会,新闻发言人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颁布一年来全国各地贯彻落实情况及下一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思路:

 

○进一步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

○将“免费”师范生改为“公费”;

○一经发现违反师德行为将严肃处理并通报;

○清理与教学无关活动,不让检查评比等事务牵扯教师精力。

 

开展“双师型”教师国家级培训、选派教师赴德研修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副司长黄伟在教育部召开新春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考虑。黄伟表示将开展“双师型”教师国家级培训、选派教师赴德研修工作。并健全职教特色的教师管理制度,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万人计划”教学名师等表彰项目中,向职业院校教师予以倾斜。

 

2019年3月

    

内蒙古取消技师和高级技师评审的论文要求
 
 

 

2019年3月,内蒙古最新改革技术工人评价选拔机制,决定取消技师和高级技师评审的论文、奖励证书等要求,打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比例等限制,重点考核技术工人实际操作技能水平和解决生产技术难题等方面的能力。

 

2019年4月

    

 

师德为先,下放权限!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发布
 
 

 

4月初,人社部发布《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指出将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设置,统一职称等级和名称;完善评价标准,坚持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充分体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特点;坚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统一。

 

甘肃中职教师不受专业、学历、论文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甘肃省人社厅、省教育厅4月印发《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本系列初级职称(只设助理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内部岗位等级十一至十二级)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认定。

 

2019年5月

    

 

云南中专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出台,增设正高级讲师
 
 

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云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云南省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对现行中专教师职称制度进行改革创新和健全完善,增设正高级讲师,畅通优秀中专教师的特殊晋升通道,结合云南实际,最大限度释放和激发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山西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方案出炉!优秀教师破格评审,下放职称评审权
 
 

 

5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将建立健全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层级,实行技工院校教师职称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衔接,制定符合技工院校教师职业特点的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实现职称评审制度与用人制度的有效衔接。

 

2019年6月

    

 

打造360个国家级职业院校教师团队
 
 

 

教育部印发《全国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方案》,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决策部署,打造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示范引领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化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

 

2019年7月

    

 

首个职称分系列改革办法出台!技工院校教师论文不再是评审答辩的唯一要求
 
 

 

7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北京市深化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这是北京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分系列出台的首个改革办法,面向全市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和技工教育教研机构的教师,启动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分类评价技工院校教师,畅通企业双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通道,完善评价程序,并加强监管保障。办法中提出教师可自主选择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可采用多种评价方式,论文不再是评审答辩的唯一要求。

 

 

教育是国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

 

教育部曾把落实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关键词,一项项政策落实落实再落实,重师德、兴师范、破瓶颈、优治理、提待遇,多项惠师举措温暖一线教师的心,守护教师的每份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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